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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04 06:16:34 | 作者: 江南体育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3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2020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020年9月4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141,951股,回购最高价格13.9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45元/股,回购均价10.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504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89,209,130.56元(合并报表口径),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6,924,159.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978,231,743.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是一家资源综合利用型、经济循环式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体业务有精细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学工业三大板块。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国家级实验室,连续9年列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公司荣获“山东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山东省级花园式单位”、“国家首批绿色工厂”、“国际热电联产奖”等。
(1)精细化工与煤化工:集炼焦和化产、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生产、对甲基苯酚生产、泡花碱和白炭黑生产、山梨酸及山梨酸钾生产、甲醇联产合成氨、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等业务于一体,基本的产品包括焦炭、炭黑、白炭黑、山梨酸及山梨酸钾、对甲基苯酚、甲醇等,下游涉及钢铁、汽车、塑料、化纤、食品、医药等行业。
(2)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最重要的包含90万吨/年丙烷脱氢与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等。该项目秉承资源高效、绿色低碳的循环发展理念,采用世界先进的技术及装备,打造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被入选山东省首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高端化工项目。目前一期项目(90万吨/年丙烷脱氢与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主体装置基本建成,自2021年4月份陆续投产。
公司年初基于形势预判,结合市场情况及生产实际,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分解到月。每月初,公司结合当月市场情况制定月度计划,年月结合,形成销售计划,送达生产厂,生产厂依据生产能力、资源保障、市场需求编制公司制作计划并实施生产。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两种。公司基本的产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除山梨酸(钾)以经销模式为主外,别的产品均以直销模式为主。
行业情况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45亿元,同比减少7.4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9亿元,同比增加1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7亿元,同比增加22.95%。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金能新材料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南京锦诚科贸有限公司、哈密金诚经贸有限公司和MOUNT TAI CORPORATION公司等六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和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本次年度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38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计划,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27,269.76万元;年度产生经营成本为907,118.74万元;年度实现盈利为167,590.16万元;年度产生税金及附加7,419.25万元;年度产生销售费用为6,703.92万元;年度产生管理费用为20,061.54万元;年度产生财务费用为11,674.04万元;年度实现总利润169,077.16万元;年度实现净利润145,292.98万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会计估计变更。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潘玉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本次年度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38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27,269.76万元;年度产生经营成本为907,118.74万元;年度实现盈利为167,590.16万元;年度产生税金及附加7,419.25万元;年度产生销售费用为6,703.92万元;年度产生管理费用为20,061.54万元;年度产生财务费用为11,674.04万元;年度实现总利润169,077.16万元;年度实现净利润145,292.98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对会计估计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7,141,951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89,209,130.56元(合并报表口径),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6,924,159.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978,231,743.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7,141,951股,所支付的总金额为7,504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考虑该股份回购金额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则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以2021年第一季结束后公告的总股本(851,474,55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测算,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预估为368,872,524.84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48%。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际总额,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准,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进行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决定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请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含金能化学)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办理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业务,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的策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1年度拟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25,859.54万元。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进行,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为金能化学做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合同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升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上述担保额度内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化工、节能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检测服务,质量监测,仪器、机械设备租赁和销售(除特定种类设备),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859.54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859.54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2020年度折旧费用增加人民币7,437.48万元,净利润减少6,321.86万元。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3米焦炉车间相关固定资产原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该车间将于2021年底前退出生产,致使部分固定资产的实际常规使用的寿命缩短。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公司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公司对4.3米焦炉车间相关固定资产统一根据预计可使用寿命调整折旧年限,该车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在24个月内折旧完毕。
2021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公司4.3米焦炉车间资产组折旧年限变更为2年,其他车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变。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2020年度折旧费用增加人民币7,437.48万元,净利润减少6,321.86万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对会计估计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对会计估计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4.3米焦炉车间相关固定资产原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车间将于2021年底前退出生产,致使部分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减少。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来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公司对4.3米焦炉车间相关固定资产统一根据预计可常规使用的寿命调整折旧年限,该车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在24个月内折旧完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2020年度折旧费用增加人民币7,437.48万元,净利润减少6,321.86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发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公司通过供应商襄垣县华宇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垣华宇”)向控股股东的控股企业青岛金能置业提供15,000.00万元资金拆借款项。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涉及金额15,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1.86%。
截至2021年3月12日,青岛金能置业已向襄垣华宇归还全部款项,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86.30万元,襄垣华宇在收到还款和利息后全部归还至公司,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其中,2020年12月归还5,100.00万元,2021年2月归还8,000.00万元,2021年3月归还2,086.30万元(含186.30万元利息)。
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全面做好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督促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线、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完成后,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59.54万元。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开立2,713.1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以2,713.1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于2020年9月28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CD074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ZZ3,担保期限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合同编号为 ZZ3,将担保金额变 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企业来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号)。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号)。
截至2021年4月15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结清,其中保证金2,234万元已归还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59.54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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